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告别重复检查!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这有助于改善群众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二、互认原则
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
三、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好处有哪些?
1、减轻经济负担: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意味着患者无需为相同的检查项目重复付费,有效减少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2、节省就医时间:
互认机制让患者避免了重新排队等待检查的过程,就医流程得以简化,患者的就诊时间得到显著节省。
3、提升就医体验:
通过互认,患者能够感受到医疗服务的高效与便捷,从而提升了就医的满意度和整体体验。
四、互认报告格式
按照湖北省或十堰市统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样式,在检验结果报告单和图像、胶片的右上方标注“鄂HR”或“十堰HR”互认标识。检验项目名称前有“★”标识及报告单下方注释“★”标识等同于“鄂HR”标识的说明。
五、互认规则
医务人员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 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您的报告单上如印有“鄂HR”或“十堰HR”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的时间与技术规范均符合临床诊疗需求,那么这些检查检验结果将予以互认!
为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十堰市临床检验中心对32 家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临床检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拟定全市首批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验结果全市范围互认项目清单,其中涉及十堰市铁路医院互认检验项目共55项,具体如下:
十堰市放射医学质控中心对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医学影像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拟定出首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医学影像检查全市范围互认项目清单,其中涉及我院的有88项,具体如下:
截止到10月底,我院检查检验互认已达到40人次,为患者节约费用近2万元。